鼾症

首页 » 常识 » 灌水 » 反腐败必须发扬除恶务尽的精神opbee3gb
TUhjnbcbe - 2020/6/14 12:58:00

反腐败必须发扬除恶务尽的精神


在当今的中国什么最恶?如果来个问卷调查,腐败必然会被作为首恶。正因为腐败是首恶,是可能导致亡*、亡国、内乱的祸首,所以我们*才持续不断而又坚决地开展了反腐败斗争。腐败发展到今天如此严重的地步,绝非一日之功,涉腐官员也绝非少数,更非极少数。事实已经证明,每个巨贪的背后,都会有影影绰绰的众多腐败分子的影子。而这些影子贪官,正是腐败的后备*、预备队,是漏的“大鱼”,是隐藏在*和*府内的定时炸弹。如果要从根本上减少腐败、根除腐败,就必须发扬除恶务尽的作风,将所有腐败分子一个不剩地挖出来,让他们受到国法*纪的惩处。


    可在反腐败斗争中,有些地方在严惩已暴露的腐败分子的时候,往往放弃了对涉案腐败分子的追究。比如刘志*腐败案、刘铁男腐败案、*胜腐败案、上海法官嫖娼案等,哪起案件不牵扯很多腐败分子?不仅涉及而是明显地涉入腐败案件之中。可有些地方仅仅把眼光放在了暴光的腐败分子身上,对那些明显涉案、明显腐败的官员,比如提拔腐败分子的更高的腐败分子、保护腐败分子的背后靠山、为腐败分子打掩护的官员,有多少被隐藏了起来,保护了起来?一些地方为什么对线索明显的腐败案件知而不查,或查而不究,甚至明目张胆地斩断线索、阻挠案件的深入调查?一是每起重大腐败案件都会牵扯到更高一层的官员,如果真的一查到底,必然会使更多的腐败分子落、落马,甚至引发一个地方的官场地震;二是官官相护是中国官场的传统,对于同为腐败分子的贪官来说,当一个腐败分子落之时,他们常有兔死狐悲之感,一损俱损之怕,所以在反腐败斗争中,常会出现先落的腐败分子被双规与采取强制措施之后,顽固抵抗,以待尚未落马贪官的增援,救援、支援,而未落的腐败分子们,也总会千方百计地利用手中尚有的权力与影响,不遗余力地以种种借口,试图减轻他们的罪责,甚至把他们放出来,官复原职,以便这些差一点被双开的腐败分子再为他们效劳;三是落与在职的腐败分子有着斩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他们在此前的岁月里,相互利用,狼狈为奸,结成了利益同盟、生死之交,真乃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此腐败分子又怎能对自己的难兄难弟的落难而袖手旁观。


    新时期中国的特殊环境,造就了一批特殊的人群:腐败人群。这群腐败分子利用执**的执*地位,祸害*、坑害国家、盘剥人民、对抗法律、践踏*纪。我们不是已经见证了巨贪们那十恶不赦的罪行了吗?对这群于国于民有百害无一利的腐败分子,为什么不能除恶务尽,为什么斩草不除根?为什么要养虎遗患?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和*府必须认清腐败分子的反动本质,他们的最终目的,绝不仅仅是攫取巨额财富,而是要以贪污受贿得到的金钱为资本,进而夺取国家*权,抢夺共产*的天下。腐败分子从前苏联的解体受到了启发,那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攫取更多的财富,时机一到,他们便摇身一变成为新时期的资本家与剥削者。贪官们的诸多恶行不早已证明了他们的反动本质了吗?列宁说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一个执**的*员,一个执掌大权的官员怎能与腐败分子同流合污呢?随着反腐败的深入,人们必然会看到,那些保护、袒护腐败分子的官员,绝不是真正的共产*员,与腐败分子沆瀣一气的官员只能是共产*的贰臣,国和国的逆子,人民的叛徒,新时期的内奸。在今后的反腐败中,请我们的纪检与司法机关,不能光盯着落的腐败分子,更要把那些有腐不反、有案不查、查而不究、处而不严的官员们纳入自己的视线,让所有腐败分子都到他们应该去的地方。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相关美文阅读:·让腐败分子陷于灭顶之灾的“大”·财产申报制度何时出台·反腐败面面观·反腐败檄·谁充当反腐败的拦路虎?·“四象”副局长蔡志涛·贪官的胆子为什么这么大·哪里是外逃贪官的“安全岛”?·不是我们反腐不力


    而是腐败分子太狡猾了·也许照例是“狼来了”的叫喊·抓紧贪腐,力争缓刑!·如果象朱镕基那样反腐·举报了又如何·书生意气反腐败·死海瑞难治活贪官

1
查看完整版本: 反腐败必须发扬除恶务尽的精神opbee3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