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才在年的第14篇原创文章,第27篇理赔纠纷案例分享。
年12月12日,王某给自己投保了XX重大疾病保险以及附加住院费用报销医疗保险,重疾险保额6万,医疗险保额万。
年6月18日,医院住院,年7月6日出院,住院18天,诊断为左舌鳞状细胞癌。
比较有争议的点在于,
年4月15日,王某在门诊处进行了MRI检查时,检查结果显示“双侧额叶脑白质脱髓鞘、腔隙性脑梗塞或扩大的血管间隙”。但当王某住院治疗时,诊断结果上载明的“主要诊断是鼾症,其他诊断是空白”。
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王某不服上诉法院。
这个案子有两个关键点:
①王某是否未如实告知?
②保险公司是否履行说明义务?
法院认为,
①住院治疗的主要诊断是鼾症,医嘱是戒烟酒、侧卧睡眠、减肥控制体重。王某没有确诊疾病,其住院系做睡眠监测检查,故认为王某没有带病投保,未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②保险公司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履行了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无效。
最终,保险公司败诉。
不才的复盘时间
总的来看,
这是一起由病历解读引起的理赔纠纷。
保险公司认为被保人没有告知门诊检测的异常,而被保人认为那次住院并非治疗行为而是睡眠监测检查,且住院病历并未确诊任何疾病。
其实不才看来,
赔有赔的理由,不赔有不赔的理由,但在举证上保险公司有更大的压力。
不得不说,
没有非常确凿的“带病投保”的证据,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更占下风。
以上,有任何疑问欢迎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