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法庭和监狱无义务公开王立*身体状况
在23日晚间播出的央视新闻1+1《复盘,薄熙来案庭审》节目中,主持人*称:有关方面应对证人王立*坐轮椅出庭给出解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接受本采访时表示,法庭和监狱方面都没有义务公开王立*身体状况。
在9月23日21:30央视新闻1+1《复盘,薄熙来案庭审》节目中,主持人*谈到“王立*坐着轮椅出庭”的细节,他说:“比如这几天也有议论,为什么证人王立*是推着轮椅出来的,是身体有什么问题吗?也应该给予解释。”(据9月24日央视)
为此,人民采访了在该节目中担任嘉宾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陈卫东。陈教授告诉:“我国法律对于证人作证的要求,主要是证人的辨认能力和表达能力两个方面,在年龄、生理身体健康状况上,没有量化标准,只要证人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自身意愿就可以出庭作证。”
陈教授指出,我国法律上没有对证人身体健康状况或年龄等方面的限制,没有对聋、哑、盲等身体残疾的证人出庭作证的限制。盲人可以听,聋哑人可以看,只要有辨认能力,能够回应提问表达自身意愿,就可以出庭作证。
至于王立*到底为什么坐轮椅出庭?他的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都不在法庭考虑的范围内。”陈教授表示,法庭所要考虑的是证人的身体状况是否能支撑其出庭作证,是否影响自身意愿的表达。“从王立*在法庭上的表现来看,他的身体状况不影响他出庭作证,所以法庭无需解释他为什么坐轮椅。”陈教授说。
2012年9月,王立*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并受贿305万,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王立*作为一个正在服刑的罪犯,他的身体状况是否需要向外界做出说明?陈卫东认为如果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某一个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那么对此做出说明的应该是关押罪犯的监狱,但“至于王立*个人的身体状况、为什么坐轮椅出庭等问题,监狱方面没有法定义务公开对外界做出说明”陈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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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广播
作者:龙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