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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68号)和《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通知》(皖价医〔〕号)有关规定,将医改任务落到实处。现将《医院按病种收费最高限价标准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或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至联系地址。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12月15日。
附件:医院按病种收费最高限价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秦平
(传真)
邮箱:bzfgj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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